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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江南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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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和《飞云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剑利

副组长:郑庆芳、金惠政、林磊

成  员:金丽娅、蔡凤森、杨冬阳、郑振慧、管洪武、陈朝阳、彭声乐、徐帆、季建良、杨爱欣。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金丽娅,成员:季建良、戴庆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的需要就读的适龄儿童。本批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

1. 拥有南滨街道沙园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 飞云街道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业主子女;③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业法人代表子女(一年以上)。

第二轮:瑞安户籍的适龄儿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业主子女;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事实房产业主子女;③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学校施教区内工作的需求对象(一年以上)。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

2020年,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飞云教育学区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对应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

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结果。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五、录取程序和方式

(一)前三批招生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接收由学区统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5.学校施教区前三批超计划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0〕96号)中附件3《2020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

6.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0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

(二)第四批招生。

学校在招收施教区内前三批学生和新居民子女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启动招收施教区外瑞安户籍第四批学生,分两轮进行。

第四批次第一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9日。

地点:江南实验小学综合楼一楼大厅。

(2)录取公示时间:7月21日(公示在学校网站/ rajnsy.rajyj.com)。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①一年级《儿童预防接种证》;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③其他证明:第一,具有南滨街道沙园村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本和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第二,全额期房业主子女,须提供本人或其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父母具有飞云街道户籍的户口本。第三,事实房产的业主子女,须提供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及其父母具有飞云街道户籍的户口本。第四,企业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证明(一年以上)和具有飞云街道户籍的户口本。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四批次第二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9日。

地点:江南实验小学综合楼一楼大厅。

(2)录取公示时间:7月21日(公示在学校网站// rajnsy.rajyj.com)。

(3)需提交材料:

①一年级凭《儿童预防接种证》;

②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A4纸张复印);

③其他证明:第一,全额期房业主子女,须提供本人或其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第二,事实房产的业主子女,须提供事实房产所在地村居(社区)证明、购房合同及汇款依据、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及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第三,其父母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租赁(房产)合同、营业执照和工作证明(一年以上)等。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六、有关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横河村、石碣门村、林泗垟村、宋家埭村、下厂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附件4)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九)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由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七、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一年级招生6个班,24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其它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及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告栏。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0577-58901912(教务处)

A岗:金老师;B岗:季老师。

2.学校网址:// rajnsy.rajyj.com。

3.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飞云教育学区:6557990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江南实验小学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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